2017年7月25日 来源:金融时报
2016年10月,《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》发布以来,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不断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进程,有力地支持了各地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。近日,笔者对辽宁省庄河市多年的实践和探索进行了调查,结果显示:土地流转已成规模,瓶颈制约亟待破解。
目前,庄河市现有耕地面积134万亩,2016年末土地流转面积25万亩,其中,转让0.9万亩、互换1.4万亩、出租13万亩、转包9万亩、入股890亩、其他形式6378亩。土地流转规模的推进,不仅有力地支持了设施农业的发展,还增加了农民收益,使农业科技能力不断提升,农业产业化逐渐扩大,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以庄河市试点镇大营为例,大营镇2009年被辽宁省列为48个土地流转试点乡镇之一,从2009年开始到2016年末,全镇共流转土地1.6万亩,占全镇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,该镇建立了完整的土地流转程序,成立专门机构办理土地流转,使土地大部分流转给蓝莓种植企业,推动了该镇设施农业的发展。农民不仅取得土地流转的租金,而且在农业企业中打工也会取得一定的收入。
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
土地流转价格不稳。以庄河市大营镇为例,流转土地价格大部分是以当年的每亩500斤玉米市场价格确定土地流转金,由于近年来玉米价格持续走低,使流转价格连年下降。玉米价格由每斤1.25元、1.00元、0.80元到今年的每斤0.75元,使土地流转金逐年减少,由于玉米价格大幅度下降,农民土地流转金最初与现在每亩减少250元。
流转土地的农民收入减少。由于农业种植补贴政策的变化,去年开始国家对种植玉米每亩补贴150元加每亩86元,地力补贴合计236元,种植大豆每亩补贴249元加每亩86元,地力补贴合计335元。由于土地已经流转,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,流转土地农民没有享受到补贴。某村2016年流转土地1700亩,仅此一项减少补贴收入40多万元。
土地流转金拖欠。按照土地流转合同,企业应当在每年年初支付本年的流转金,但由于个别企业效益不好,甚至资金链断裂,不仅支付不了本年的流转金,甚至拖欠上年的流转金。大营镇流转土地的7个村中,都有企业拖欠土地流转金的情况,金额30万元到80万元不等,农民对此失去了信心,造成企业雇人打工都很困难。据了解,某企业欠农民打工费70多万元,造成企业雇不着打工人员。
设施农业流转市场尚未形成。有的设施农业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,维持再生产很困难,但由于土地经营权是流转农民的,地上附着物是企业投入的,附着物与土地经营权分离,无法转让,形成企业与农民收益双低。有的企业被银行上诉,银行胜诉后,虽然大棚等地上附着物抵押权属于银行,但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民,造成执行双难的窘地。
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
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,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,土地流转是核心,没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及三权分置改革,极易形成瓶颈约束,笔者提出如下建议。
加快三权分置改革,推进土地合作经营。要在完成土地确权办证的基础上,整合土地资源,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,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流转,改变现在单一的流转模式,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,分享经营成果,真正实现流转方与企业方的双赢发展。
建立规范的设施农业交易市场。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入股,明晰企业的产权关系,实现规范的设施农业市场可交易。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,实现企业整体可转让可出售可拍卖。推广农村产权评估、担保收储、流转交易、风险防控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与做法。
完善流转价格和农业补贴机制。稳定农民的承包经营权、放活经营权,是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。加大土地流转价格和国家农业补贴上向农民倾斜的力度,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。
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,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。对于新上的设施农业项目,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、农业综合超市等,有效破解农业生产经营中“地碎、人少、钱散、缺服务”四个制约,突破土地流转的瓶颈,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支持试点镇以改革为突破,完善土地流转转型升级。
目前,庄河市现有耕地面积134万亩,2016年末土地流转面积25万亩,其中,转让0.9万亩、互换1.4万亩、出租13万亩、转包9万亩、入股890亩、其他形式6378亩。土地流转规模的推进,不仅有力地支持了设施农业的发展,还增加了农民收益,使农业科技能力不断提升,农业产业化逐渐扩大,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以庄河市试点镇大营为例,大营镇2009年被辽宁省列为48个土地流转试点乡镇之一,从2009年开始到2016年末,全镇共流转土地1.6万亩,占全镇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,该镇建立了完整的土地流转程序,成立专门机构办理土地流转,使土地大部分流转给蓝莓种植企业,推动了该镇设施农业的发展。农民不仅取得土地流转的租金,而且在农业企业中打工也会取得一定的收入。
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
土地流转价格不稳。以庄河市大营镇为例,流转土地价格大部分是以当年的每亩500斤玉米市场价格确定土地流转金,由于近年来玉米价格持续走低,使流转价格连年下降。玉米价格由每斤1.25元、1.00元、0.80元到今年的每斤0.75元,使土地流转金逐年减少,由于玉米价格大幅度下降,农民土地流转金最初与现在每亩减少250元。
流转土地的农民收入减少。由于农业种植补贴政策的变化,去年开始国家对种植玉米每亩补贴150元加每亩86元,地力补贴合计236元,种植大豆每亩补贴249元加每亩86元,地力补贴合计335元。由于土地已经流转,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,流转土地农民没有享受到补贴。某村2016年流转土地1700亩,仅此一项减少补贴收入40多万元。
土地流转金拖欠。按照土地流转合同,企业应当在每年年初支付本年的流转金,但由于个别企业效益不好,甚至资金链断裂,不仅支付不了本年的流转金,甚至拖欠上年的流转金。大营镇流转土地的7个村中,都有企业拖欠土地流转金的情况,金额30万元到80万元不等,农民对此失去了信心,造成企业雇人打工都很困难。据了解,某企业欠农民打工费70多万元,造成企业雇不着打工人员。
设施农业流转市场尚未形成。有的设施农业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,维持再生产很困难,但由于土地经营权是流转农民的,地上附着物是企业投入的,附着物与土地经营权分离,无法转让,形成企业与农民收益双低。有的企业被银行上诉,银行胜诉后,虽然大棚等地上附着物抵押权属于银行,但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民,造成执行双难的窘地。
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建议
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,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,土地流转是核心,没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及三权分置改革,极易形成瓶颈约束,笔者提出如下建议。
加快三权分置改革,推进土地合作经营。要在完成土地确权办证的基础上,整合土地资源,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,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流转,改变现在单一的流转模式,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,分享经营成果,真正实现流转方与企业方的双赢发展。
建立规范的设施农业交易市场。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土地入股,明晰企业的产权关系,实现规范的设施农业市场可交易。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,实现企业整体可转让可出售可拍卖。推广农村产权评估、担保收储、流转交易、风险防控、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与做法。
完善流转价格和农业补贴机制。稳定农民的承包经营权、放活经营权,是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。加大土地流转价格和国家农业补贴上向农民倾斜的力度,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。
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,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。对于新上的设施农业项目,通过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、农业综合超市等,有效破解农业生产经营中“地碎、人少、钱散、缺服务”四个制约,突破土地流转的瓶颈,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支持试点镇以改革为突破,完善土地流转转型升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