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12日 来源:中国经济新闻网
财政部、农业部日前发布了《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以加大农业领域PPP模式推广应用为主线,优化农业资金投入方式,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,改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,切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
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作为近年来较为热门的投融资方式,在我国各行业的应用都获得了巨大发展,在农业领域的表现也较为突出。这是因为农业市场容量巨大,农产品消费具有不可替代性,且潜在需求巨大。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对绿色健康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,这些特点都为投资提供稳定的收益保障,与PPP要求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不谋而合。
事实上,政府近几年也一直在农业领域力推PPP,不过直到去年年底才出台中央性的政策以示支持。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 《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》是该领域首个正式指导性文件,明确提出了农业领域PPP的重点领域与发展路径。
之后随着相关配套措施不断出台,国家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的深化和中央对农业扶持力度的加大,农业成为投资的热点领域。尽管有政策的大力支持,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问题。记者认为,有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,首先从进入主体上来看,国企仍是参与PPP项目的主力军,而真正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动力和机会都相应较少。
其次,政府补贴分散化、权属不清晰。中央与地方政府对“三农”有各种补贴,但各种补贴的对象是承包者,如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直接发放给首次承包人,而不是土地种植者手中,这便造成补贴给不种田人,而种田人得不到补贴的现象。PPP模式进入农业后,政府补贴给谁的问题尤为突出,并没有明确。
最后,农业PPP应用模式经验较少,创新不足。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形式多是“企业+农户”的订单模式,双方没有结成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、互助协作、联动发展的关系。如何在资本进入之后与农户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,需要进一步探索。
显然决策层已意识到以上这些问题,此次《意见》提出了推进农业PPP工作的基本原则,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方向。
一是要政府引导,规范运作。其中要求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,加大对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,而且要防止变相举借政府债务,防范财政金融风险。
二是要明确权责,合作共赢。要求破除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公共服务领域的隐性壁垒,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三是要因地制宜,试点先行。鼓励选择重点领域、重点项目先行试点探索,及时总结经验,完善相关政策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合作模式。
记者认为,时隔半年,财政部、农业部两部门联合发布此《意见》,与之前的政策一脉相承,又在其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探索农业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、成熟模式和长效机制,创新农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机制。这不仅更有利于农业PPP的加速落地,还为下一步试点在全国的推广打下基础。
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作为近年来较为热门的投融资方式,在我国各行业的应用都获得了巨大发展,在农业领域的表现也较为突出。这是因为农业市场容量巨大,农产品消费具有不可替代性,且潜在需求巨大。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对绿色健康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,这些特点都为投资提供稳定的收益保障,与PPP要求长期收益稳定的特点不谋而合。
事实上,政府近几年也一直在农业领域力推PPP,不过直到去年年底才出台中央性的政策以示支持。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 《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》是该领域首个正式指导性文件,明确提出了农业领域PPP的重点领域与发展路径。
之后随着相关配套措施不断出台,国家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的深化和中央对农业扶持力度的加大,农业成为投资的热点领域。尽管有政策的大力支持,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问题。记者认为,有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,首先从进入主体上来看,国企仍是参与PPP项目的主力军,而真正意义上的民营企业或私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动力和机会都相应较少。
其次,政府补贴分散化、权属不清晰。中央与地方政府对“三农”有各种补贴,但各种补贴的对象是承包者,如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直接发放给首次承包人,而不是土地种植者手中,这便造成补贴给不种田人,而种田人得不到补贴的现象。PPP模式进入农业后,政府补贴给谁的问题尤为突出,并没有明确。
最后,农业PPP应用模式经验较少,创新不足。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形式多是“企业+农户”的订单模式,双方没有结成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、互助协作、联动发展的关系。如何在资本进入之后与农户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,需要进一步探索。
显然决策层已意识到以上这些问题,此次《意见》提出了推进农业PPP工作的基本原则,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方向。
一是要政府引导,规范运作。其中要求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,加大对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政策扶持力度,而且要防止变相举借政府债务,防范财政金融风险。
二是要明确权责,合作共赢。要求破除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公共服务领域的隐性壁垒,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。
三是要因地制宜,试点先行。鼓励选择重点领域、重点项目先行试点探索,及时总结经验,完善相关政策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合作模式。
记者认为,时隔半年,财政部、农业部两部门联合发布此《意见》,与之前的政策一脉相承,又在其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探索农业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、成熟模式和长效机制,创新农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机制。这不仅更有利于农业PPP的加速落地,还为下一步试点在全国的推广打下基础。